各团支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精气神,在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贡献青春力量,决定在2023年“五四”期间推荐一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作为先进典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常州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1. 推荐资格
(1)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2年(即2021年4月30日前成立,团支部满1年)。
(2)近4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或同级别荣誉。
2. 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扎实推进对标定级,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管理经常,“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从严治党、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深化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团员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形成社会功能,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二)常州市优秀共青团员
面向14至28周岁(1995年4月30日至2009年4月30日出生)的团员(含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不含专职团干部)开展推荐。
1. 推荐资格
(1)团龄3年以上,年度教育评议结果累计3年以上为优秀等次,其中,中学生团员团龄不少于1年,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2)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3)近4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3年)获得过县级优秀共青团员荣誉或同级别荣誉(不含2023年)。
(4)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5)年满18周岁(截至2023年4月30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6)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常州市优秀共青团员”,不推荐“常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7)推荐保留团籍的党员的比例不超过推荐人数的50%。
2. 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常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从基层团组织中的专职、挂职、兼职团干部,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之家”管理员,县级及以下基层专职少先队工作者中推荐。
1. 推荐资格
(1)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3年4月30日)。
(2)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上年度所属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者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4)近4年获得过县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荣誉或同级别荣誉(不含2023年)。
(5)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学生团干部,符合条件的可以推荐“常州市优秀共青团员”,不推荐“常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2. 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要强。心系广大青年,依托“联青服务站”,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切实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工作扎实、业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四)常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
面向全市基层团支部书记,在满足“常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推荐资格、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扎根一线、充分彰显基层共青团干部作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对标定级”评定等次为“五星级”。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 工作开拓创新,在思想引领、团建创新、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3. 截至2023年4月30日,担任团支部书记满1年以上。
二、有关说明
1. 功能性团组织、临时团组织(比如疫情防控临时团组织等)、先进个人典型等在重大任务(比如疫情防控等)或重大斗争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倾斜或破格推荐,破格推荐数量不超过总数的10%。
2. 推荐常州市五四红旗团委的,下属团(总)支部被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团(总)支部的占比不低于70%。推荐常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的,2022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同时,考虑到中学团员数量减少、流动性大,原则上不推荐中学学生团支部。
3. 近4年已获得全市“两红”“三优”的同一组织和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
4. 各直属团组织按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推荐。每个辖市区推荐的个人和团支部均须包含:城市街道(社区)类不少于1个、乡镇(村、社区)类不少于1个,“两新”组织类不少于1个,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类不少于1个,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国有和集体企业类总和不超过40%。未能取整数的,按四舍五入后数值算。推荐的团委原则上参照类别要求。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全团带队”责任等团的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三、工作要求
1. 突出政治标准。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推荐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2. 严格把关条件。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指导基层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推荐对象。要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带病推荐”。各学院团委对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资格和材料等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推荐要求的,取消名额、不再递补。
3. 确保按时报送。各学院务必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有关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命名团支部/姓名+申报类别)报送学工办赵老师,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团委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