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寒假期间相关学生工作的通知》等,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我院学生放假时间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1. 放假时间:2018级学生为1月9日,2019级学生为1月16日,2020级学生为1月18日。
2. 离校时间:2018级学生1月8日-1月11日,2019级学生1月12日-1月21日,2020级学生1月18日-1月21日。按照规定时间段,学生无需线上请假,可凭本人校园一卡通正常离校。
3.开学时间:2019级学生在2月27日、2020级学生在2月28日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开学时间及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有关事宜安排
1.临近期末考试,学生进入临考复习阶段,各班要以此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切实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对需补考学生请及时告知补考时间安排(开学补考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我院预警工作办法做好相关工作。
2.学生宿舍将于1月22日起全部暂停开放,寒假期间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不安排留校及返校。2018级学生宿舍管理请参照《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顶岗实习期间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学生在离校前将贵重物品带回,最后一名离开宿舍的同学请关好门窗及切断室内电源、水源,全面检查并彻底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严禁将无关人员带入宿舍留宿,严禁将宿舍钥匙转交他人。
3.各班在放假前必须召开学生离校安全主题教育,将安全传达到每一位学生,让学生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交通、传销、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学生在返乡回家和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和人身生命财产安全。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要乘坐手续不完备的黑车、个体运输车、各类非客运车辆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要求学生于1月11日前完成“智慧学工”节假日去向登记。
4.学生离校、返校途中做好个人防护,离校前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及防控政策,放假期间严格执行本人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各班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假期,班主任要与学生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加强疫情期间的联防联控,精准掌握学生假期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
5.寒假期间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觉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随身携带口罩和免洗手消毒剂等物品;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提倡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拜年;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清洗冷链食品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家庭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
6.寒假期间,条件允许情况下在市内、省内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不得赴境外(除澳门为低风险外)旅游探亲。
7.寒假社会实践另行通知。
8.寒假结束,学生按照学校要求返校报到注册。学生返校要考虑到交通车次的繁忙和路途的长远,提前做好预案。提醒偏远地区及票源紧张地区及时购票(提醒学生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自动售票机等各个渠道购买返校的学生票)。返校学生于2021年2月28日下午17点前在“智慧学工”中完成返校情况登记。对未能及时报到学生,班主任要问清原因及报到具体时间。
9.征兵工作。确定为应征对象的学生,班主任要保持手机畅通,学生本人放假期间不得离开户籍地,配合学校人武部做好政审工作。
10.各班班主任寒假期间保证信息畅通无阻,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11.各班要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学生。
化工与制药工程学院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