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建设优良校风和学风,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同时向社会推荐优秀的人才,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学生奖励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20届毕业班学生奖学金、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2020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一)优秀毕业生
1.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遵纪守法,师生反映良好。入学以来,没有受到学校、二级学院通报批评或任何处分,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秀;
(3)学习刻苦、目的明确,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学习成绩无补考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总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身体健康;
2.在校期间同时获得过下列荣誉(奖励):
(1)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大学生年度人物”、“十佳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之一;
(2)国家奖学金、院级一等奖学金或二等奖学金;
(3)院级及以上各类竞赛一等奖或二等奖;
3.评选名额
按不超过毕业生总人数的10%评选。
(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学金
此类别包括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奖学金。先进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包括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此类评选根据学生手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先进班级和优秀学生评选办法》《学生奖励条例》等文件精神进行评定。先进班级分为标兵班级、优秀班级两类,优秀班级占比15%,标兵班级占比3%,标兵班级从优秀班级中产生。
三、评选程序
(一)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学金
根据《学生手册》,符合评选条件的,须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电子版。
(二)先进班级
根据《学生手册》,符合评选条件的,由班长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电子版。
(三)综合奖学金
1.基础性素质测评:基础性素质测评分G1由三部分组成:一、全班民主评议得分均值G1’,占基础性素质测评分的60%;二、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得分均值G1',占基础性素质测评分的10%,评分小组由班团干部组成,负责对全班同学评议;三、班主任评分G1'',占基础性素质测评分的30%。(具体评分要求请详见《学生手册》)
以上测评分值均需参与测评的班主任和学生在手机端登录智慧学工→综合测评系统中输入,基础素质测评分值输入完毕,在智慧学工→综合奖学金版块可直接生成奖学金名单,生成的综合奖学金名单供班主任参考。(具体评分操作流程附后)
2.班主任登录智慧学工→综合奖学金版块,查看系统生成的奖学金名单,对奖学金名单进行复核。
特别说明:学科学习成绩总评得分(G2)已经在系统中,无特殊情况无须进行其他测算;此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三好、优干)、优秀毕业生及单项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社会实践奖、文体活动奖)均在线下组织评审;一、二、三等奖学金通过智慧学工进行线上评选。
(四)各项荣誉推荐表彰
1. 二级学院初评、推荐。各二级学院准确把握评选标准,严格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经二级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名单,并公示三天后再报送。
2.学校审批、表彰。学校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下发文件表彰,发放荣誉证书及奖金。被批准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若在毕业前出现学习成绩不良或在就业等方面出现不符合先进个人的行为表现,学校将取消其表彰资格。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把此次评选工作作为毕业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
2.加强领导,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规范评选程序,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准确把握评选标准,优中选优,及时上报。
3.请二级学院于6月10日17:00前将《2020届毕业生评奖评优汇总表》和班级各项荣誉申请表打印签字盖章后提交学工处,并将电子稿发到李月琴OA。
4.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处李月琴老师联系。
学生工作处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